林牧周愣在原地。
“不......不可能......你在騙我!”
他像一頭被激怒的獅子,猩紅著雙眼,瘋狂咆哮。
從小蔣峰就告訴他,他是被親媽拋棄的孩子。
他不信,只能大哭。
蔣峰抽出皮帶,每打他一下,就告訴他:“你媽叫姜舒苑,她為了榮華富貴拋棄了我們父子,她是個賤人!而你,是她生的,也是個賤種!”
這樣的虐待,伴隨著林牧周整個童年。
他記住了皮帶抽打后背的疼痛,也記住了蔣峰打他時嘴里那些咒罵的話。
她叫姜舒苑......她拋棄了你......
由于蔣峰常年酗酒,家里連最基本的生活開支都成問題,所以不到十歲的林牧周學會了偷東西。
由于身材瘦小,反應靈活,他幾乎沒有失過手。
他沒有機會上學,甚至連戶口都沒有,唯一學習的機會是看電視。
從電視里他了解到這個世界的基本運行,國家的政策法規,以及......未成年人保護法。
他十二歲那年,蔣峰像往那樣喝得醉醺醺回家。
三天后,蔣峰的尸體在一處池塘被發現。
警方調查后,以醉酒失足結案。
彼時,林牧周正好不在家,警方也沒找他問話。
因為蔣峰的戶口簿上,只有他一個人,家里也找不到任何孩子生活的痕跡。
是的,林牧周活了十二年,在那個所謂的家里,甚至找不出他的一件衣服,一個用品。
周圍鄰居像是集體失憶,誰也沒在警方面前多嘴,提起有關林牧周的任何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