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對啊,那案件由于情況嚴重交給市分局了,但你們省廳我就不清楚了,我那個時候都沒有想明白,他們得罪了什么人,后來他們死后,泉映珍這才一個人出外工作,之前他們是住在一起的,我們兩就留在了鎮上。”泉映珍的伯母回憶道。
如果不是他們這樣說,我都不知道隱藏在泉映珍的身上還有這樣的一個案子,原來她的父母曾經也是被人用類似的方式害死了。
看來我得查查3年前的案子了,不過那份宗卷應該還在分局,我打算驗尸之后再去。
再次把注意力回到了尸體的前面,我已經熟練地拿起一把解剖刀,往死者的身上切了下去,從喉嚨到胸膛再到腹部,摘取肋骨取出臟器,完成基本操作。
在抽血和化驗尿液的時候,凌小桃全程負責,我們就對死者的內臟進行病理測試,發現死者的內臟都有萎縮的跡象,而且身上也被發現眾多傷痕,這是我后續用黃酒和海藻灰潑撒的時候發現的,結合死者的一些身體機能,我很快得出了一個結論,她被人囚禁過,而且好幾次被兇手折磨著,切割掉一些內臟然后又接回去,使用生理鹽水吊著性命,差不多弄死她又救活她,再折磨她,再救活她,來來回回的,直到她最終因為手術并發癥和身體機能支持不住才慢慢死去。
對于我的結論,張可瑩和謝楚楚都表示同意,畢竟這是從法醫的角度去發掘的線索,這一年內泉映珍一定接受了非人的對待,這個兇手懂得這樣折磨死者,在醫學和化學方面肯定有一定本領,不然是不能做到這樣折磨受害者的。
看死者身上的一些傷口,橫切面很平整,證明他的刀法也很熟練,不排除職業是外科醫生什么的,那肺部我看都被切去好幾次了,又連接回去,當時如果我是泉映珍,絕對想自殺,但那家伙卻捆綁住了她的四肢,逼迫她不能完成這個動作,她的四肢明顯有長期被捆綁造成的瘀痕,她當時肯定痛不欲生,生不如死,不能動彈的她卻只能死死地盯著兇手,但后來就算這種勇氣都沒有了,她就開始乞求,但兇手卻根本不在意,甚至看到她可憐的模樣后,更加興奮了。
太殘忍了,這種折磨方式,可以說是我經歷了那么多案子之中,最為殘忍的一個。
胃部也完全沒有食物殘留,而且出現嚴重萎縮跡象,這證明她已經很久沒有進食了,肌肉和其他組織方面都已經壞死了,如果不是長期用生理鹽水吊著,估計早就死了。
腸胃都已經扭曲起來,這是因為人體在沒有營養的時候,都會先消化掉腹部的脂肪,但這種方式持續時間不長,等人體的脂肪都掏空后,人就離死不遠了。
這也是人的一種自保方式,理論上最多維持7天。
她的下體沒有被侵犯過的痕跡,顯然兇手只是為了對被害者施虐,折磨她,這看起來很像仇殺,然后結合到泉映珍的家里人也是同樣的遭遇,但如果真是黑、社會,他們根本不會跟我們搞什么尸塊游戲的,而是應該直接殺人拋尸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