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書生抓著一支不知什么筆,一邊與乞丐說話,一邊寫著什么。
宋弘澤心想:“耐心真好,跟一群臭哄哄的乞丐,也絲毫不嫌棄。”
他正要策馬離開,忽然臉色一變,猛然一扯韁繩,緩下了駿馬。
宋弘澤驚疑不定地盯著那個書生握筆的姿勢。
這個姿勢,他只在一個人身上見過,那就是明曦。
古人寫字,用毛筆寫字,那握筆的姿勢是不一樣的。
明曦習慣了用硬筆寫字,不僅僅寫得更快,也更省紙。
像那種植指南,就是用硬筆寫出來的,用毛筆根本寫不了這般小的字。
硬筆能寫小字,他見過明曦用過碳筆,也用過羽毛筆,剛才那書生,遠遠看去,似乎就是羽毛筆。
宋弘澤喚了一名侍衛上前,讓他獨自留下盯著,回府再馬上派出了兩名暗衛,讓人查清楚那個書生是什么人。
不到半天,一名暗衛回來了。
他告訴主子,那書生沐風,一個多月前就在那破廟中召集了全城的乞丐,給他尋一對周歲的男女童與婆婆。
他還帶來了從乞丐手中偷到的肖象畫。
宋弘澤接過一看,不禁激動地站了起來。
雖然沒有特別注明,但他一眼認出了這紙上畫的正是小鈺兒,小瓏兒與梅婆婆。
......
皇帝與太孫的馬車先后通過,明曦抬頭看了一眼,又低頭跟幾個乞丐套取消息。
“城南思明小巷,第七戶三進大宅神秘,查不到主人是誰?好,下一個......”
正要這時,攤主把今天的老姜羊骨蘿卜湯與饅頭已經發完,滿臉堆笑地走了過來。
“沐公子,你前幾天給的二十兩銀子又用完了。”
不待明曦開口,旁邊的劉七冷哼一聲:“怎么這般快?二十兩銀子用不到七天?”
那攤主苦著臉大聲說:“哎喲,各位大爺,你們一天要吃兩千個饅頭,還有三十多斤羊骨頭,上百斤蘿卜,這些不是錢呀!”
“兩千多個饅頭,饅頭越來越小了,還有,那骨頭湯里只有蘿卜與蔥花,一人都分不到一根骨頭,哪來的幾十斤骨頭?”
攤主正要分說,明曦抬起頭來淡淡道:
“羅老板,這銀兩是真金白銀給你的,從沒拖欠,二十兩銀,按你原來的,也足夠賺上不少。
但你所做的東西總是偷工減料的話,我可以請幾個婦人給我們做饅頭,買骨頭燉湯的。”
攤主聞心下一驚,連連賠笑道:“沐公子,小人明白的,小人保證,明天的骨頭一定足足的,而且饅頭比我的拳頭還大。”
“你說的。”
明曦回頭沖著一群乞丐大聲說:“聽到了沒有?如果他明天做不到,饅頭不能比他的拳頭大的話,兩個頂一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