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......是一個偶然,她......她在網絡上找到我的聯系方式,聯系了我。”
張宗泉又道,“據我所知,你兩個月之前剛剛被某家公司裁員,又不敢將失業的事情告訴家中妻兒,便一直偷偷在做一些臨時工討生活。
而三天前你正在幫一家新開業的烤肉店發傳單。在禹江外灘那里,你剛好和我的當事人顧芯芯坐在了同一把長椅上休息,那是你們第一次見面!
當時你只是向她推薦了那家烤肉店,將她拉成了烤肉店的會員,為了換取烤肉店的提成,并無其他!”
趙成明低下頭,眼神晃了晃,“那......那是因為她讓我假扮成發傳單的人再去見她,說那樣可以避免事后引起警方懷疑她。”
“是嗎?你是假扮成發傳單的?如果是假扮,你為什么需要提前兩個月就開始做呢?趙成明先生,你這兩個月都有在發傳單,所以,你的意思是說,我的當事人兩個月之前就已經找到你預約對去迫害江小姐了?那么請問,這件事需要兩個月的鋪墊時間嗎?這會不會也太小心了一點?”
趙成明想了想,一口咬定道“......顧芯芯就是千叮萬囑讓我小心謹慎一點!她說江弦月小姐和她老公有一段過去,所以她嫉妒江弦月小姐很久了,讓我提前準備一下,等江小姐回國時再聯系我找機會動手......我想著這期間發傳單也能順便掙點外快貼補家用,就一直在做了。”
張宗泉的聲音突然洪亮,“你在說謊!兩個月之前,我的當事人根本不認識霍先生,更不可能因為霍先生而對江小姐產生所謂的嫉妒心理!她為什么要提前那么早去算計一個她根本沒見過、和她完全沒有利害關系的女孩,這完全不合常理!”
趙成明慌了,面露心虛,“因為......因為......哎呀!我也記不太清了,反正就是顧芯芯給我轉了錢,是她讓我去作案的!我手機里都有轉賬記錄,你不信就去看好了!”
張宗泉當然已經看過那些證據了。
“我當事人所用的手機在那天丟過一段時間,被人撿到交給了警員,后來是霍先生派秘書去警局領回來的!這一點,警局里也能查到記錄。手機中途被有心人撿到,故意轉了一筆錢出去,完全有可能!”
聽到這里,江烈陽有些不耐,開口插了話,“張律師,請你不要推翻已經定性的證據,我并不想聽你在這里提出某種假設或某種可能性,那毫無說服力。我只想看看你對警方說的新人證在哪里?如果沒有,恕我不奉陪了!”
張宗泉抬起手臂看了看腕表,神色有些焦灼,又看了看自己的老板顧芯芯那邊......
人證按理說現在就應該到了,難道路上又出了什么事?
“抱歉,我出去打個電話催一下。”